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礦燈系列 >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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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L5LM(B)、KL6LM(B)本安型礦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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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適用范圍及用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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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L本安型礦燈適用于存在易燃、易爆可燃性氣體(甲烷)混合物的環(huán)境中做移動照明使用,是煤礦井下作業(yè)人員隨身攜帶的照明工具。采用錳酸鋰電池為電源,以LED為光源,是根據(jù)MT1162.1-2011《礦燈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和MT1162.4-2011《礦燈 第4部分:KL型礦燈》等標(biāo)準(zhǔn)設(shè)計制造的。產(chǎn)品具有體積小、質(zhì)量輕、免維護(hù)、安全性能高等特點(diǎn)。 |
二、型號及含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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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主要特點(diǎn) |
1)采用高亮度LED光源,發(fā)光效率高、使用壽命長、礦燈使用壽命期內(nèi)不必更換光源。其光源輸入端采用恒流源設(shè)計,保證了從點(diǎn)燈開始11小時之內(nèi)的光照度基本保持不變。
2)采用錳酸鋰離子蓄電池,無記憶,免維護(hù),安全可靠。
3)采用了可重復(fù)使用的礦燈保護(hù)器、本安保護(hù)板和PTC限流保護(hù)等多重保護(hù)方式,具有過充電、過放電和短路保護(hù)等功能,避免發(fā)生事故。
4)礦燈燈頭內(nèi)設(shè)有充電管理電路,適合在各類礦燈設(shè)備上進(jìn)行充電,不需要改造現(xiàn)有的充電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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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主要技術(shù)參數(shù) |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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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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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(shù)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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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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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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額定容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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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Ah/6A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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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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額定電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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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7 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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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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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D光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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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光源工作電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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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0mA±10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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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光源工作電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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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mA±10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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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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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工作時間(主光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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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11 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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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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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光強(qiáng)度(主光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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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5 c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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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工作時間結(jié)束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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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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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貯存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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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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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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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充放電循環(huán)壽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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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50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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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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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形尺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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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4 ×39.5×118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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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包括電纜套、電纜、燈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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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3 ×46×124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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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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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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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620 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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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結(jié)構(gòu)概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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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礦燈為攜帶型,由燈頭部分(含開關(guān)、反射器、LED光源組等),電纜及蓄電池部分(含錳酸鋰離子蓄電池、本安保護(hù)板、礦燈保護(hù)器和電池槽等)三部分組成。燈頭內(nèi)部設(shè)有主、輔LED光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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